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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7-31 15:48:3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区委编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编办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办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建章立制和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去年以来召开党支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室务会议3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反复修改完善并制定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编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领导班子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各股(中心)主动认领问题、实责任,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强化成果运用。对整改工作采取每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完成一件“销号”一件。注重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相关制度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结果运用长效化,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推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推动各项工作整体提升。

二、聚焦问题,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经梳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归纳为“三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我办对应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抓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制度,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今年来,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八个必须坚持”“三个方面重要要求”“四个方面重要部署”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并贯彻落实到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机构改革、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等各项工作中,坚持不懈把“两个维护”体现到高质量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二是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结合机构改革年,将中央、省、市关于机构改革的方案、文件纳入区委常委会、区委编委会学习内容,切实增强全区各部门(单位)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利用全区人事干部培训会、党纪学习教育专班开展《条例》集中辅导等时机,对《条例》“第134条”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解读,提升了全区各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抓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抓落实。今年以来,我办利用室务会、主任办公会、集中学习会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和全国、全省编办主任会议、全市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精神,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关于机构改革的文件精神,做到学懂弄通、悟深悟透,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为扎实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工作,推动区委编委会、区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各级全会、文件精神13次,研究部署机构改革工作13次,确保改革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持续推动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工作机制等制度的落实。印发《遵义市红花岗区级机构改革期间“三定”规定制定或修订工作方案》等配套方案,对区委社会工作部等新组建部门、区民政局等调整较大部门的“三定”规定进行了制定或修订,对区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调整,对新设立和调整的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明确。强化与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政法委、区巡察办、区信访局、区审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协作配合机制,通过每季度移交不按“三定”规定履职或履职不力等情况的问题线索及巡察、审计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推动部门单位正确履职、依规履职三是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巡察、审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严格贯彻落实《红花岗区推动部门“三定”规定落实工作机制》,强化执纪问责力度,构建各部门一体发力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今年来,结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开展了机构编制实地核查,既为基层减负又及时对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进行了“深度体检”四是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成立评估抽查组,对部分涉改区直部门(单位)和镇(街道)开展了“三定”规定及相关机构编制批复文件执行情况验收评估,通过评估推动机构、职能、人员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确保改革工作全面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政治意识、风险意识、担当意识,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制度建设,重新修订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相关制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重要文稿草拟、文件制发审核把关和“红花岗机构编制网”发布信息审核,建立撰稿人“初审初校”——股室负责人“复审复校”——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终审终校”制度,坚决防止发生不当舆情和涉政表述差错加强干部职工保密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规定,加强涉密电脑、涉密文件、涉密载体管理,经常开展保密教育和保密工作自查自纠,坚决防止发生失泄密问题。利用开展“强基提能”专项行动契机,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保密宣传片、开展专题培训、进行知识测试,全覆盖对办公电脑进行清理清查,筑牢保密安全防线发挥好网评员队伍作用,坚持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传播好声音,确保网评始终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维护党的权威五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由单位主要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要求约谈对象切实抓好整改,坚决防止再发生类似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4.关于“机构设置、编制资源调研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结合全区机构改革工作,组成调研组深入涉改部门、基层一线开展走访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了解存在问题困难、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形成《全区机构改革调研报告》供区委决策参考,为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同时,强化调研结果运用,优化调整事业单位对职能弱化及“小散弱”事业单位进行撤并整合,新设立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将区委宣传部所属2个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合,不再保留原单独设立的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优化人员编制资源配置。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在保持行政事业编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通过盘活编制资源、撤并整合等方式,统筹调整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下沉到镇(街道)、新组建及工作任务重、职能增加的部门(单位),最大限度提升编制使用效益,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着力解决部分部门(单位)机构编制配置不均衡问题,5月30日到区农业农村局开展调研和督查,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摸清股室运行及人员情况,核实机关向下属事业单位抽借调人员情况数量,目前,区农业农村局已按照前期巡察提出的问题全面完成整改,不存在向下属事业单位抽借调人员情况同时,结合机构改革,指导区农业农村局重新修订本部门“三定”规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下一步我办将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结合年度目标任务、重点领域改革、机构编制优化配置等,持续做好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5.关于“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人员保障。将刘登位同志调整到监督检查股工作;成立由监督检查股、业务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综合股业务骨干为成员的监督检查组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抓统筹的力度、具体执行落实的强度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机构编制事项报告及2024年机构编制常态化核查工作的通知》,全区各部门(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部门(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实地核查,对存在未严格对照“三定”规定设置内设机构、超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未规范挂牌等问题的部门(单位)进行督促整改,有效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三是提升自主发现问题能力。充分发挥“12310”举报平台,受理信访举报、实名制信息系统预警监测等有效途径,立足本部门,拓宽发现机构编制问题线索渠道。今年以来,通过实名制信息系统监测发现机构编制违规线索3条、实地核查发现违规线索7条、部门(单位)移交线索2条;其中10条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条需要按程序申报完成整改的正在进行中四是坚持预防与惩治相结合,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相关文件纳入区委常委会、区委编委会、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内容,督促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好预防教育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增强“编制就是法制”意识。同时通过工作提示、会议提醒、督查通报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五是督促指导团区委抓好问题整改,目前已规范其内设机构设置和挂牌督促指导区疾控中心抓好整改,根据市委编办印发《关于组建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遵义市卫生监督所)的通知》精神,我办正积极和区卫生健康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沟通对接,尽快印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站)机构编制文件,帮助其规范机构设置、厘清股室之间的职责边界,有效解决职责交叉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6.关于“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好制度管大局、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结合《区委编办工作细则》和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区委编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明确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责任落实、保障机制等,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制度,带头执行决议,带头接受监督,带头作出表率,不断提升区委编办集体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今年来,区委编办召开室务会议7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2个,坚持重大机构编制事项报区委编委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规范有关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印发《红花岗区机构编制审批与监督检查协调联动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区委编办与区委巡察办协作配合工作制度》《区委编办与区审计局协作配合工作制度》等文件,建立健全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网络体系”,通过强化贯彻执行,确保把规定落实到工作程序上、具体事情的办理上。今年来,函复区委巡察办有关单位机构编制违规情况1份、向区委组织部提供有关单位编制使用情况2份、向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编制资料1份,进一步发挥了监督检查工作合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情况方面

7.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高质量开好区委编办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后通报查摆问题8个,制定领导班子整改措施8条,班子个人整改措施19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二是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通过支委会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不断增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性、严肃性、战斗性。同时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的组织生活会前方案、会中对照检查材料、会后整改措施的审核把关,确保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规范、严肃。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发挥好党课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提高理论和思想水平的作用,制定《区委编办领导班子2024年上党课计划》,每季度安排1名班子成员上党课,提升讲稿的质量和讲党课的针对性、实效性。今年来,已安排2名班子成员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专题党课,共召开支委会9次、党员大会6次,开展主题党日6次。二是努力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支部书记定期对党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和业务帮带,提醒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组织生活的规范性、严肃性。利用区直机关工委党务干部培训班、支委会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加强党务干部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其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指定专人负责“三会一课”记录,确保会议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完整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持续推进,巩固深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办将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责任,落实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常抓不懈,持续做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严格跟踪督办,盯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梳理分析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好规范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对出台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狠抓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

(四)凝心聚力,推进各项工作。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统筹推进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机构改革、重点领域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党纪学习教育等工作有条不紊推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向区委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8月1日至21日(1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51-28426162;电子邮箱691579848@QQ.com。

 

 

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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