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编
(一)选调人员上编
调动人员登记表、干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医师、护士资格证)、普通话证(教师)、职称证、身份证。
注:刻盘资料只需第1—3项;区外调入需电子免冠照片。
(二)公开招考人员上编
1、公务员上编:录用文件、录用审批表、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身份证。
注:刻盘资料只需第1—2项;另加电子免冠照片。
2、事业人员上编:聘用文件、聘用人员审批表、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医师、护士资格证)、普通话证(教师)、身份证。
注:刻盘资料只需第1—2项;另加电子免冠照片。
(2)免师生(研究生)、人博会引进、高校引进人员上编:聘用文件、聘用人员审批表、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教师)、身份证。
注:刻盘资料只需第1—2项;另加电子免冠照片。
(三)政策性安置人员上编
1、教师特岗人员转正上编:聘用文件、聘用人员审批表、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职称证、身份证。
注:刻盘资料只需第1—2项;另加电子免冠照片。
2、转业军人安置上编:安置介绍信、部队开具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人员工薪档案。
注:刻盘资料只需第1—2项;另加电子免冠照片。
3、大学生村官转正上编:聘用文件、聘用人员审批表、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身份证。
注:刻盘资料只需第1—2项;另加电子免冠照片。
4、医学订单定向生上编:聘用文件、聘用人员审批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相应资格证。
注:刻盘资料只需第1—2项;另加电子免冠照片。
(四)其他上编
1、副科级以上干部任职上编:任免职文件、工资介绍信。
2、区内调动上编:调动人员登记表、干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
3、人员划转上编:划转文件、划转登记表、工资介绍信(系统内划转不需要)。
注:上述业务所需资料都需刻录入光盘。副科级以上干部任职区外调入需准备电子免冠照片。
二、下编
1、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免职下编:任免职文件。
2、一般工作人员下编:调令。
3、退休、死亡下编:退休证(副科级以上干部需提供文件)、火化证。
4、辞职下编:个人辞职信、单位审核表、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5、其他下编:(1)开除、辞退下编:相应的文件或者判决书。
(2)人员划转:划转文件、人员划转登记表。
注:上述业务所需资料都需刻录入光盘。
三、资料要求
1、办理人员上、下编,需准备纸质和电子资料各1份。
2、纸质资料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单位公章;电子资料需上传原件扫描件。
3、电子资料需刻录入光盘(注:U盘不可用),盘内资料以文件夹或word文档(备注人员姓名+文件全称)格式排列,将个人纸质原件扫描成图片后插入对应word,文件压缩至1兆以内;
4、个人电子照片为红底,JPG格式,压缩至20K左右,存入个人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