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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稳步推进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优化设置工作
时间:2021-06-22 15:13:1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袁定坤

根据《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 中共遵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优化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方案>的通知》(遵编办发〔2021〕2号)精神和区委要求,红花岗区严格按照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的要求,稳步推进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优化设置工作。

动议。2月7日收到《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 中共遵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优化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方案>的通知》遵编办发〔2021〕2号)后,区委编办第一时间将文件呈报区委编委领导阅示,并建议尽早动议优化设置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有关工作。经区委编委领导签批同意,2月23日全区街道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正式启动有关工作。

论证。区委编办在实地走访调研基础上,结合汇总分析全区街道机构编制情况,召开专题,组织各街道拟定“三定”规定,征求相关部门和领导对“三定”规定修改意见,提交区委办、区司法局进行合规合法性审查,报市委编办初审等,充分开展涉及优化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的论证工作,确保各街道“三定”规定合理合规合法。

审议决定。在各街道“三定”规定(送审稿)形成后,区委编办结合书面送签和口头汇报方式,向区委编委和区委常委会领导进行了汇报请示,经区委编委同意,区委常委会于6月5日上会审议,会议结合全区各街道各块重点领域、重要工作和机构编制现状,对11个街道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充分审议,最终通过了11个街道的“三定”规定(送审稿)。6月14日,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向全区正式印发了11个街道的“三定”规定。

组织实施。为统筹协调全区有关职能部门和11个街道办事处稳步推进化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工作,区委编办于6月18日印发了《有关优化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工作提醒单》,就如何做好人员划转安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及网络域名更新,机构挂牌、印章更换、国有资产清理登记移交,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派驻街道机构有关工作的管理和有关纪律要求等做了具体安排,确保“三定”规定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有效衔接。

目前,红花岗区优化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工作已进入全面冲刺阶段,区委编办将继续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以确保后续工作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