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法人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今年来,红花岗区委编办将信用监管贯穿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全过程,通过“四项措施”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抓好诚信宣传,营造守信良好氛围。加大诚信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QQ、微信、咨询电话等及时做好政策宣传、释疑解惑工作。利用日常登记管理、年度报告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等时机面对面交流宣传,引导事业单位树立“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诚信观念。严格执行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
二是抓好登记管理,加强信用基础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贵州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操作办法》规定,严把事业单位设立、变更登记材料关口,对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中的相关信息逐项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纳入登记对象,不符合条件的按操作办法直接退回。依据事业单位设立文件、干部任免文件等材料,严格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环节,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知信、用信和守信。
三是抓好办事流程,提升信用服务质量。立足“一次办好、群众满意”的目标和理念,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告知承诺制等服务制度,依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对申办要件和办理环节进行再梳理,最大限度简环节、优流程、压时限,将原来的5个工作日办结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实现网上办理后现场业务“最多跑一次”。对情况特殊单位提供必要的上门指导,确保事业单位及时办理和领取证书,将登记工作由“办结”提升到“办好”,优化事业单位在办理中的信用服务质量。
四是抓好公示抽查,加强信用监管实效。严格审核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推动事业单位不断自我规范管理,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内容,诚信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严格抽查程序,细化抽查流程,强化原则标准,切实摸清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和规范运行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将抽查结果反馈举办单位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逾期不改的纳入异常信息名录管理,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